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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及时补缴

2022-10-25 13:54 新商报网                     来源: 东方网   阅读量:5524   

最近几天,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联合下发《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发布住房公积金五项最新政策,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渡过难关的力度。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及时补缴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应当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提出缓缴和缴存方案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可以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延期事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职工正常提取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届满或者缓缴期提前终止后,企业可以一次性缴纳或者分期缴纳,缴纳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申请后按逾期处理,提交征信部门作为逾期记录,不罚息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逾期不作处理的期限

各地要按照租购并举的要求,结合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房面积,合理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满足缴存人特别是新市民,年轻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求。

据介绍,上述扶持政策的实施时限暂定为2022年底对于今年4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下发的《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进一步帮助中小企业解决问题的通知》的执行情况,企业缓缴期超过2022年底的,可按原确定的缓缴期执行,缓缴期内经济效益好转的企业可提前至202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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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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