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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1-11-28 19:48 新商报网                     来源: 东方财富   阅读量:5254   

《地下水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聚焦哪些问题有哪些制度安排在国新办11月22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水利部与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予以解答

《地下水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介绍: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资源属性和生态功能,是重要的水资源战略储备2020年全国地下水资源量8553.5亿立方米,其中,与地表水不重复的地下水资源量为1198.2亿立方米做好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对于保障我国城乡供水,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维系良好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魏山忠表示,当前我国地下水保护利用存在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局部超采严重,二是污染问题突出为确保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遏制全国地下水污染加剧状况,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划定地下水超采区,建立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指标,实施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国地下水年开采量从2012年达到最高1134亿立方米后,2020年回落至892亿立方米

据介绍,《条例》聚焦地下水超采,污染突出等问题,强化地下水节约保护和污染防治,主要从6个方面对地下水管理作出重要制度安排:一是规定地下水调查评价,地下水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规划,地下水储备3项基础性制度,二是规定建立地下水双控,地下水取水计量,地下水资源税费征收等制度,明确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申请条件,防止地下工程建设不利影响,禁止开采难以更新地下水等措施,三是明确规定划定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编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推动实施地下水超采治理,四是规定了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严格地下水污染管控的措施,五是规定建立国家地下水监测站网和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六是对超采,污染地下水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水利部水资源司负责人杜丙照介绍:‘双控’制度是地下水管理的基本制度2017年,水利部和原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明确了各省级行政区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部分省区按照规划确定的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在地下超采区探索开展了地下水水位管控工作2020年,水利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确定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预计2023年前,可以建立覆盖全国平原区和重点山丘区的地下水双控指标体系

杜丙照表示,为抓好双控制度的贯彻落实,重点做好严格取水监管,强化取水计量,提升监测水平,加强监督执法等方面的工作。对于突出环境问题未完成整改或敷衍整改,抗拒整改,虚假整改的,每个问题收取惩戒金500万元。。

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黄祎说:与地表水相比,地下水更新慢,易受污染,而且污染以后短时期内难以恢复为了加强地下水管理,《条例》规定了严格的制度措施为确保这些制度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用重典治理环境违法行为的要求,《条例》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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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燕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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