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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2-06-12 14:15 新商报网                     来源: 证券时报   阅读量:101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钟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公司股权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最新股本1,316,489,7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元,共计263,297,949.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公告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基准日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再融资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在实施未来分配方案时,按照基准日总股本执行,在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对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到两个月。

二。股权分配计划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16,489,7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QFII,RQFII现金200万元,向首次发行前持有限售股份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派发180万元,对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按差别化税率征收股息税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按个人转让股份时的持股期限计算,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非限售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股息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股份征收10%的税率,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股份实行差别化税率

每10股0.40万元以内,持股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200000元税款,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三。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基准日为2022年6月16日,除息日为2022年6月17日。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2022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下列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主分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的现金分红不足,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不及物动词信息联系信息

咨询机构:安徽钟鼎印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钟鼎工业园

联系人:王松元,罗迁

七。参考文件

1.安徽钟鼎印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钟鼎印章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权益分派具体时间表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钟鼎印章有限公司

东辉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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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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