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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建设大型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条件

2022-12-16 08:10 新商报网                     来源: 中国网   阅读量:12336   

最近几天,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

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方式发展迅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相关产业不断壮大,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明显提高但大量县级地区包括县级市的生活垃圾清运量较小,不具备建设大型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条件生活垃圾处理主要是填埋,隐患很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在介绍文件背景时说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县级区域基本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县级区域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

该文件明确了加强县级地区焚烧设施建设的六个方面19项重点任务在加快完善收运回收体系方面,《指导意见》提出,科学构建与终端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县级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方式,相应配备生活垃圾投放设施,避免出现先分后混的现象

《指导意见》还提出,推进技术研发针对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备烟气处理不达标,运行不稳定等技术瓶颈,形成急需研发的小型焚烧技术和设备清单,组织国内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通过曝光清单,引领示范开展研发,重点突破适合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垃圾焚烧需求的100吨,200吨小型垃圾焚烧设备,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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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兰心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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