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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境外投资者可参与商品期货、商品期权、股指期权三类品种

2021-10-18 06:46 新商报网                     来源: 东方网   阅读量:14036   

经济日报记者从证监会获悉,经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协商,证监会近日宣布,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以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新增开放式商品期货、商品期权和股指期权。参与股指期权交易的目的仅限于套期保值交易,自2021年11月1日起生效。

证监会表示,扩大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范围,是落实在岸市场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国内证券期货市场开放的重要举措,将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多套期保值产品和配置工具,有助于吸引更多境外资金,提升国内资本市场的国际影响力。上市以来,相关品种总体运行平稳,功能明显,基础开放。

证监会将会同人民银行、外汇局继续评估,推动更多品种适时开放,坚定不移深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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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竹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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